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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综合体育官网登录入口联科科技(001207):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添加时间:2023-05-25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三、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人民币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项。2023年3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1号私募基金、上海临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临彤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奇智。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68,769,998.72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四、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5月18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4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五、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8,561,464股,未超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执行现金分红。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要求,公司在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填补措施,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之“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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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烃类物质在高温裂解或不完全燃烧时的产物,是典型的纳米碳 材料,其主要成分是碳,基本粒子尺寸在 10-100nm之间,具 有优良的补强、着色、导电或抗静电以及紫外线吸收功能,是 人类最早开发、应用和目前产量最大的纳米碳材料

      具有纳米级的微观结构,粒径小,结构链枝发达,纯净度高, 具有良好加工稳定性、力学性、电性能及表面光洁度等关键性 能指标。其作为高压电缆屏蔽料中的纳米导电材料使用,在电 缆中主要起到改善电场分布,避免导体与绝缘层之间发生局部 放电,提高电缆起始电晕放电和电缆耐游离放电性能的作用, 屏蔽层决定着高压电缆的运行稳定性和使用安全性

      半导电屏蔽料是高压交直流电缆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消除电 缆绝缘与导体/金属屏蔽界面缺陷、均匀电场的作用。半导电屏 蔽材料一般由基体树脂、导电填料、交联剂、抗氧剂及其他加 工助剂组成,通过挤压成型制成半导电层

      为减少外电磁场对电源或通信线路的影响而专门采用的一种 带金属编织物外壳的导线,这种屏蔽线也有防止线路向外辐射 电磁能的作用,通常设置在导电线芯的外表面和绝缘层的外表 面,分别称为内半导电屏蔽层和外半导电屏蔽层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末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数据换算时四舍五入造成的。

      Shandong Link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沉淀水合二氧化硅,工业硅酸钠,饲料添加剂:二氧化硅生 产销售;橡胶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品);热力生产供应;电 力销售;二氧化硅功能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半导电屏蔽层是高压交直流电缆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消除电缆绝缘与导体/金属屏蔽界面缺陷、均匀电场的作用,但由于国产导电炭黑在纯洁度、分散性等性能上仍差于进口材料,导致所生产的半导电屏蔽料表面光滑度、体积电阻率等参数与进口产品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高压交直流电缆用半导电屏蔽复合材料长期依赖国外进口。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生产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将实现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国产化生产。

      〔2023〕13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2023年省重大实施类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于 2023年 1月 1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 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方向和推进机构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3〕5号),联科新材料作为唯一炭黑生产企业参与的“高压电缆绝缘材料及屏蔽材料”项目位列其中。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十一款“石化化工”第 12条“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本项目产品为纳米碳材料,主要应用于高压电缆屏蔽料,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

      (2)项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属于新材料,符合“十四五”规划的鼓励方向。

      (3)项目符合《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的规划要求 《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指出到 202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应用于下游高压电缆屏蔽料,将为我国保障能源安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贡献重要力量。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具有纳米级的微观结构,粒径小,结构链枝发达,纯净度高,具有良好的加工稳定性、力学性、电性能及表面光洁度高等关键性能指标,其作为高压电缆屏蔽料中的纳米导电材料使用,在电缆中主要起到改善电场分布,避免导体与绝缘层之间发生局部放电,提高电缆起始电晕放电和电缆耐游离放电性能的作用。上述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可以用于陆地高压电缆、海缆中的高压电缆,同时因其性能较高,可以用于陆地中低压电缆及海缆中的中压电缆,且陆地特高压电缆需要陆地高压电缆及中低压进行电力配合层层输送,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应用较广,市场空间和市场前景较好。

      我国电网建设具有高压化趋势,目前我国电网高压线路占比较低,从趋势上看,高压线年,整个电力系统结构往高压迁移。高压输电的能量损失比较低,风光大型项目集中在西北部,负荷侧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长距离输电需求提升,高压输电占比提升,进而带动高压电缆屏蔽料的发展。

      “十四五”期间国家规划建设特高压工程“24交 14直”共 38条特高压线万多公里。特高压投资的增长有望催生大量电力电缆需求。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5年我国特高压产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配套环节所带动的总投资规模 5,870亿元。随着特高压工程建设加速推动,需要大量的高压电缆配合输送,有望带动高压电力电缆行业进而带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的需求。

      (2)新能源电力及配套产业景气驱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发展 ①海上风电作为未来新能源发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高增长的产业之一。海上风电的高速发展催化海缆需求持续增长,海缆不仅受益于海上风电装机案。海底电缆占海风总投资规模的 11%左右,是海上风电的重要一环,在海风新增装机持续增长的背景下,海缆行业有望迎来高速增长。《“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风场规模化推动送出海缆由 110kV向 220kV及更高电压等级转变。根据 CWEA预测 2021-2025年全国海底电缆市场空间持续增长,2025年达到 385亿元,未来海缆的高速增长将大力促进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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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风光大基地建设催化特高压及高压外送通道建设,进而催生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需求。2022年 11月 30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布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成效明显——“碳达峰十大行动”进展(一)》指出:“新能源保持较快增长。制定实施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规划总规模约 4.5亿千瓦”。截至 2023年 2月底,国家发改委规划风光大基地总规模已达到 450GW,并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已明确的风光基地业主规模已超过 150GW,风光大基地的未开发规模较大。同时,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研究编制大型风光基地及送出配套新型储能技术导则,加快完善相关管理规范。风光基地项目的不断获批和签约,将有效带动风电、光伏装机需求持续增长,催化特高压及高压外送通道建设,进而催生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需求。

      ③为响应统筹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电,需要新型电网配套建设进而催生电缆需求。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我国推动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以坚强智能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源网荷储”互动与多能互补为支撑,集中式与分布式电力结构并举。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以电网为基础平台,增强电力系统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推动电网主动适应大规模集中式新能源和量大面广的分布式能源发展。

      其中,大规模集中式新能源需要建立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而量大面广的分布式能源则需要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十四五期间,新型电力领域投资规模增长有望带动各类电力电缆产品需求提升,并产生相应电力电缆用屏蔽料的需求。

      公司抓住电网高压化趋势、新能源电力及配套产业景气发展机遇,着力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建设,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3、我国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长期依赖国外进口,受制于人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为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目前国内 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屏蔽料用导电纳米碳材料主要从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进口。为了解决这一材料难题,公司参与了由南方电网牵头、中科院陈维江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雷清泉院士等作为特邀专家的“高压电缆屏蔽料研发工作组”,并参与了由南方电网牵头成立的“新型电工材料和绿色电力装备”创新联合体;共同就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进行理论研究及协作研发,并由公司承担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产业化生产。

      高压电缆屏蔽料用导电纳米碳材料要求纯净度极高,易分散,导电性能好,在生产过程中纯净度很难达到指标要求,为能达到国外同类产品纯净度水平,高压电缆屏蔽料用导电纳米碳材料必须专线生产,因此,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建设“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实现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国产化生产。

      我国普通炭黑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采取差异化方式,坚持“专精特新”业务发展战略,较早开发非橡胶用炭黑如导电炭黑等附加值相对较高的炭黑产品。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落实公司炭黑业务“专精特新”业务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建设“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业务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达到年产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 10万吨的生产能力。上述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将有利于公司夯实在导电炭黑业务的布局,加速抢占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导电炭黑业务的综合实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一方面实现公司补链强链和“专精特新”的发展思路,另一方面配合南方电网实现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的国产化,满足国家高压电网输配电材料国产化的迫切需求,推动电力电缆行业的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1号私募基金、上海临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临彤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奇智,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22支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并已经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21支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并已经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支资产管理计划和2支公募投资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1支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恒赢聚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并已经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其余2支公募投资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兴途健辉1号私募基金参与认购;上海临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临彤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认购,上述认购对象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已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张奇智为个人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程序。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 1号私募基金、上海临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临彤长虹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奇智,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5月 1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48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的结果,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18,561,464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83,860,000.00股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68,769,998.72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 1号私募基金、上海临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临彤长虹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奇智。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吴晓林和吴晓强(系兄弟关系)通过联科集团、联银投资、青州汇金、潍坊汇青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786.15万股(53.23%)、95.80万股(0.52%)、500.24万股(2.72%)和 32.02万股(0.1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414.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64%,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的结果,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8,561,46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吴晓林和吴晓强合计持有公司 51.45%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3年3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3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5、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6、2023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认购人(乙方):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 1号私募基金、上海临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临彤长虹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奇智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48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18,561,464股,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如乙方在申购阶段已缴纳申购保证金,则乙方在申购阶段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在签署本协议后自动转为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缴纳了认购价款后,转为认购价款的一部分。本协议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自动终止的,甲方应通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履约保证金及时无息退还乙方。

      甲方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文后,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认购《缴款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股份认购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扣除履约保证金金额后的全部认购价款金额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甲方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保荐人(主承销商)在验资完成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次发行及本协议已获得甲方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1、若收到《缴款通知书》后,乙方未足额按本协议约定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视为放弃本次认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应缴纳认购资金 20%的违约金,乙方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用以直接充抵前述违约金,甲方不再予以退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赔偿直至弥补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2、 本协议项下约定之本次发行事项如未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或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终止,但均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68,769,998.72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联科新材料。项目拟在联科新材料潍坊市临朐县东城省级化工产业园区内实施。本项目主要用于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建设内容包括 4条 2.5万吨/年纳米碳材料生产线t/h工艺废气余热锅炉等,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 24个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项目投产后所生产的产品为高压电缆屏蔽料用导电炭黑。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所属行业为“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不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号)规定的“两高”行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二氧化硅和炭黑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规定的“两高”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十一款“石化化工”第 12条“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本项目产品为纳米碳材料,主要应用于高压电缆屏蔽料,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

      我国普通炭黑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采取差异化方式,坚持“专精特新”业务发展战略,较早开发非橡胶用炭黑如导电炭黑等附加值相对较高的炭黑产品。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落实公司炭黑业务“专精特新”业务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建设“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业务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达到年产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 10万吨的生产能力。上述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将有利于公司夯实在导电炭黑业务的布局,加速抢占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导电炭黑业务的综合实力。

      4、我国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长期依赖国外进口,受制于人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为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目前国内 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屏蔽料用导电纳米碳材料主要从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进口,为了解决这一材料难题,公司参与了由南方电网牵头、中科院陈维江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雷清泉院士等作为特邀专家的“国产高性能电缆料协同创新联盟高压电缆屏蔽料研发工作组”,并参与了由南方电网牵头成立的“新型电工材料和绿色电力装备”创新联合体,就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进行理论研究及研发,并由公司承担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产业化生产。

      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要求纯净度极高,易分散,导电性能好,在生产过程中纯净度很难达到指标要求,为能达到国外同类产品纯净度水平,高压电缆屏蔽料用导电纳米碳材料必须专线生产,因此,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建设“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实现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国产化生产。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等国家政策持续落地推进,国家电网发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从规划上看,两网“十四五”期间合计规划投资 2.9万亿元,平均每年 5,800亿元,电网投资进入新的成长阶段,有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随之,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迎来了新的市场机遇,随着国家加大电能的使用,减少碳量排放,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有助于抢占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市场。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具有纳米级的微观结构,粒径小,结构链枝发达,纯净度高,具有良好的加工稳定性、力学性、电性能及表面光洁度高等关键性能指标,其作为高压电缆屏蔽料中的纳米导电材料使用,在电缆中主要起到改善电场分布,避免导体与绝缘层之间发生局部放电,提高电缆起始电晕放电和电缆耐游离放电性能的作用。上述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可以用于陆地高压电缆、海缆中的中高压电缆,同时因其性能较高,可以用于陆地中低压电缆及海缆中的中压电缆,且陆地特高压电缆需要陆地高压电缆及中低压进行电力配合层层输送,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应用较广,市场空间和市场前景较好。

      公司抓住电网高压化趋势、新能源电力及配套产业景气发展,着力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建设,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一直以来将研发投入视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改善技术设备和科研条件,引进高级研发人才等方式进行大量研发投入,体现出公司对研发领域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公司一直注重产品技术应用,经过快速的发展,通过对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的不断探索,攻克了多项行业内技术难题,掌握众多核心技术,积累多项研发成果。

      一方面,公司设立了专门关于本次募投项目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的研发项目,研发项目目前已经进入中试阶段。同时公司拥有关于本次募投项目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相应的技术,已取得“高纯净炭黑的生产方法”( ZL6.8)“一种电缆内屏蔽料用炭黑的生产方法”

      (ZL5.2)等导电炭黑相关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公司生产的型号为LK2105、LK2107产品在导电炭黑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另一方面,公司拥有本次募投项目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相关的储备人才,部分主要人员如下:

      高级工程师,获得省循环经济创新 重大成果奖,多次获得省科技进步 奖及潍坊市科技进步奖,是中国橡 胶工业协会经济委员会炭黑组专 家,“高纯净炭黑的生产方法”发 明人、“一种电缆内屏蔽料用炭黑

      中级工程师,多次获得潍坊市科技 进步奖,省技术创新奖等,“高纯 净炭黑的生产方法”发明人、“一 种电缆内屏蔽料用炭黑的生产方 法”发明人

      另外,为做好 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的技术研发,实现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的产业化,2021年 9月,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成立了“高压电缆屏蔽料研发工作组”,就高品质导电炭黑等进行专题研究,中科院陈维江院士、中国工程院雷清泉院士等作为研发工作组特邀专家,公司董事、联科新材料执行董事陈有根,联科新材料总经理张友伟作为研发组成员参与其中。2021年 10月由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等产业单位,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成立了“新型电工材料和绿色电力装备”创新联合体,以解决制约新型电工材料和绿色电力装备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联科新材料作为唯一的炭黑生产企业参与其中。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联科新材料通过参与上述工作组及创新联合体,有助于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的研发方面获取南方电网及各大院校的有利支持,同时,为后续产品检验及产成品销售市场开拓打下良好基础。

      公司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的研发技术及人才储备较为充分,结合已有的技术储备和后期的研发投入,本项目实施的技术可行性较高。

      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系公司现有中低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业务基础上进行的升级及产品高端化,原材料耗用与公司现有导电炭黑基本一致,且公司可以就近取得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如蒽油、乙烯焦油等。

      另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的目标客户与公司现有的导电炭黑中低压电缆屏蔽料客户群体基本一致,且公司通过南方电网牵头推进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国产化替代,与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和江阴市海江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可以有效缩短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具有良好的交通物流、港口条件,为产品出口海外市场提供便利条件且处于环渤海区域的山东省是我国最大的电缆生产基地,产品销售具有靠近客户市场的区位优势。

      因此,上述稳定的原材料及客户资源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充分消化及实现进口替代创造了有利条件。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建成 4×2.5万吨/年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生产装置,配套 1×55t/h工艺废气余热锅炉、脱硝脱硫装置及与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计划投资总额为 100,378.66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增资的形式投入实施主体,实施主体负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将建设启动时间节点设为 T,预计建设期为 24个月。项目建设期内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设备采购、厂房建设、人员招聘及培训、设备调试等实施内容。T+2年一期项目开始正式投产,T+3年二期项目正式投产,T+4年项目完全达产。具体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备案文件(项目代码-04-01-897319);本项目已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出具的《关于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临环审字【2022】11号);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鲁发改项审【2022】310号)等手续。(未完)